中介自愿“紧箍咒”,33项“黑名单”行为出台
11月1���,在我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的推动落实下,《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黑名单暨企业风险警示人员名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见附件)正式实施,此《实施办法》是对从业过程中情节恶劣的不良行为给予行业高度负面评价及自律惩戒并对社会公示的机制。
从此,房地产经纪行业内机构、地铺、人员将被带上“紧箍咒”。
此次“行业黑名单”共列出三类共计33条行为,分别针对房地产中介机构、地铺及中介从业人员,如:做私单、吃差价、协助签订“ABC单”、打架斗殴等。被列入“行业黑名单”的对象,将受到吊销会员资格、吊销从业资格等严厉处分。
另据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介绍,行业自律认定的“行业黑名单”对象将抄送给国土、工商、人民银行等相关部门。
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欢迎广大市民对我市房地产经纪机构、人员的从业行为进行监督,针对违反上述规定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可通过以下方式向协会检举投诉:
投诉电话:83545354-611;
投诉传真:83545337;
投诉邮箱:srbats@srba.net.cn;
来访投诉地址:福田区福强路4001号深圳市世纪工艺品文化市场(文化创意园)二期大楼A2座3楼。
附件:《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黑名单暨企业风险警示人员名单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