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房经协字〔2016〕20号
关于共同抵制不良行为,维护行业声誉的
郑重提示
各房地产中介机构、从业人员:
近日南都报道我市某房产中介私自伪造《佣金承诺书》上的客户签名,经司法机关鉴定后,被处5万元罚款。这类个体行为损害了我市房地产中介行业整体形象,我会在此郑重提示:
一、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及伪造、变造公民个人签名,属违法行为。任何房地产中介机构、从业人员一经触犯,均将受到法律严厉制裁。
二、作为专业服务人员,房地产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应以诚实守信为首要准则,有意识维护自身专业���象与行业声誉。任何有悖职业道德与操守、有违行业自律规范的行为,都将受到全行业共同谴责与抵制。
望全体房地产中介机构、从业人员共同以实际行动,抵制无操守、无底线的不良行为,树立“中介人”专业形象,维护中介行业整体声誉,以服务赢得尊重,齐心协力促进我市房地产中介行业长远健康发展。
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
二○一六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