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以诚信服务为本,自觉抵制乱评比活动的郑重提示

深房经协秘字〔2016〕81号


关于以诚信服务为本,自觉抵制乱评比活动的郑重提示

各会员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评比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厅字〔1996〕10号)、《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各种乱评比活动的通知》(建办秘〔2002〕52号)相关文件精神,各单位和组织不得参加未经主管部门批准的各类评选、评比及授牌活动。

我会发现个别会员单位违规参加此类商业性评比活动,现已对其发出《规范建议函》,要求其停止相关宣传,避免混淆视听,误导消费者。同时也在此郑重提示各会员单位,应以诚信服务为存身立业之本,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自觉抵制各类乱评比活动,不参与虚假不实宣传,共同维护房地产市场正常秩序。

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秘书处

��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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