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自律专业委员会与会员权益保障委员会联席例会会议纪要

深房中协律字〔2017〕1号

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自律专业委员会与会员权益保障委员会联席例会会议纪要

会议时间:2017年2月17日

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204会议室

会议主持:张媛

会议记录:黄可丽

参会人员(按姓氏拼音排序):封雨、贺倩明、江少杰、蒋福清、李国珍、李名胜、谭庆群(罗夏芬代)、万恩芹、王丽辉、王勇、谢琦(刘瑞庭代)、徐枫、叶贵荣、张国库、张伟、张媛、张云、钟胜荣

列席人员:林家乐、孟宇鹏、王晓敏、黄可丽

会议议题:1.讨论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审议关于近期投诉涉及违规机构及人员进行处分的情况说明;3.报告2016年度投诉情况。

会议应到自律委员会委员11人,实到11人;会员权益保障委员会9人,实到9人;本次议程及决议有效。会议主要议程及决议如下:

1、会议集合两个专业委员会代表,专门针对行政主管部门出台的《深圳市二手房委托合同》、《深圳市二手房预约买卖及居间服务合同》、《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提出修订完善建议,拟报送主管部门统一修订上述示范文本。同时联席会议再次通报并强调了行政主管部门加强房地产中介行业监管力度的决心,待本次主管部门修订、发布新版“示范文本”后,我行业须严格贯彻落实行政监管要求,全行业应用新的“示范文本”。

2、深圳市家家顺房产交易有限公司(下称“家家顺地产”)、深圳市扬美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下称“扬美地产”)因违反《深圳市房地产中介行业从业规范》(以下简称“《从业规范》”)有关规定且事实清晰,秘书处向自律专业委员会通报处分如下:

(一)家家顺地产员工于景田及莲花山片区采取“打街霸”形式发布房源信息广告,违反《从业规范》第十二条【房源广告营销】有��规定,经���规划国土委向我会通报,现依据《从业规范》第十九条规定处分如下:

1.对家家顺地产给予全行业通报批评;

2.家家顺地产须于本次会议后五个工作日内对违规行为予以整改,并书面报送查处整顿情况。

(二)扬美地产因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违反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被载入异常名录。现依据《从业规范》机构不良行为清单C类第20条���违反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受到行政或司法处罚的”规定,将扬美地产违规行为记入诚信系统并进行公示。

三、自律委员会审议决定对近期发现有违《从业规范》、《深圳市房地产中介行业黑名单暨企业风险警示人员名单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的机构及人员给予自律惩戒如下:

序号

被投诉机构/人员

违规行为

自律惩戒结果

1

深圳市世华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深房经字(2016)002号

世华地产在代理投诉人(卖方)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签订合同前未要求买方提供购房资格证明材料。

违反《深圳市房地产中介行业从业规范》机构不良行为清单:

B类第4条:未要求委托人提供具有买卖房屋资格证明材料的。

将机构违规行为记入诚信系统并进行公示。

2

唐德军(星级服务牌号:JZ029124)

唐德军在居间服务过程中,私自收取投诉人(买方)购房费用拒不退回���

违反《深圳市房地产中介行业黑名单暨企业风险警示人员名单实施办法》:

第7条第9项规定:人员私自收取合同约定以外的费用,或利用工作之便私自收取客户回扣及好处费的行为。

由世华地产将唐德军列入“行业黑名单”并进行公示。

3

李树雄(星级服务牌号:JZ044378)

周贞辉(星级服务牌号:JZ088391)

深圳市金楚原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员工周贞辉在居间促成李树雄(卖方)与投诉人(买方)进行二手房交易时,向投诉人(��方)隐瞒了卖方李树雄为该公司员工的事实,且李树雄存在从事ABC单赚取差价行为。

违反《深圳市房地产中介行业黑名单暨企业风险警示人员名单实施办法》第七条第8项规定:人员协助签订“ABC单”或以其他方式赚取差价的。

由金楚原地产将李树雄、周贞辉列入“行业黑名单”并进行公示。

4

洪钊鸿(星级服务牌号:JZ002161)

洪钊鸿作为世华地产在职员工,同时又担任深圳市金钰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促成投诉人(陈艳超)与买方(谢某,系金钰家地产员工)签订二手房交易合同。

违反《深圳市房地产中介行业黑名单暨企��风险警示人员名单实施办法》第七条第12项规定:人员与一方当事人串通,严重损害另一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

由世华地产将洪钊鸿列入“行业黑名单”并进行公示。

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自律专业委员会

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会员权益保障委员会

二○一七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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