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意识树立和��护房地产���介行业正面形象的郑重提示

深房中协字〔2017〕6号


关于有意识树立和维护房地产中介行业正面形象的郑重提示

各会员: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规划国土委等单位《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办〔2016〕28号)及《关于规范销售广告用语,取缔举牌销售、派发传单行为的通知》(深房经协字〔2016〕16号)通知精神,禁止房地产中介机构或个人采取举牌销售、派发传单等形式发布房源信息广告。自2016年10月起,我市房地产中介机构及个人积极响应通知,严格规范销售行为,基本上杜绝了“打街霸”行为的发生。

但近日,市规划国土委发现深圳市家家顺房产交易有限公司(深房经字【2016】004号,以下简称“家家顺地产)员工违反上述规定,于景田及莲花山片区“打街霸”形式发布广告,招揽客户,有损我市房地产中介行业专业形象。我会已责令家家顺地产严肃整改,并在全行业对其给予通报批评

现协会在此郑重提示,全行业应严格遵守城市交通、广告、经营管理等相关规定与自律规范,主动打破社会公众对房地产中介人员“低素质”、“低三下四”等负面印象,自尊自爱,有意识地树立和维护房地产中介行业正面形象,以专业诚信赢取职业尊严,做受尊重的房地产中介人!

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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