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报送住房租赁企业情况的通知
各房地产中介机构:
根据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来函要求,现对我市范围内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进行摸底调查。请确有开展住房租赁业务的中介机构按照附表格式如实填报信息,并于2017年3月7日上午12:00前将电子版报送至我会(邮箱: )。如未有开展住房租赁业务的中介机构无须填报。
各中介机构应认真配合上级部门要求按时报送,并对报送结果负责。
附件:住房租赁企业情况调查表
(联系人:黄可丽,联系电话:83545354-611)
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秘书处
二〇一七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