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报送住房租赁企业情况的通知

转发关于报送住房租赁企业情况的通知

各房地产中介机构:

根据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来函要求,现对我市范围内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进行摸底调查。请确有开展住房租赁业务的中介机构按照附表格式如实填报信息,并于2017年3月7日上午12:00前将电子版报送至我会(邮箱: )。如未有开展住房租赁业务的中介机构无须填报。

各中介机构应认真配合上级部门要求按时报送,并对报送结果负责。

附件:住房租赁企业情况调查表

(联系人:黄可丽,联系电话:83545354-611)

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秘书处

二〇一七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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