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房中协秘字〔2017〕42号
关于完善企业简称的通告
各房地产经纪机构:
根据协会《关于完善企业简称的通知》(深房中协秘字〔2017〕33号,附件1)要求,已备案房地产经纪机构应于2017年6月9日前填报企业简称。截止规定时间,共有357家房地产经纪机构完成填报,其余574家机构(名单详见附件2)未按要求提交企业简称。
请上述未按要求填报的企业于6月16日前补充完善,否则将依据《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机构信用信息目录表(负面)》��不按规定提供真实、完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扣减机构诚信分3分。
特此通告。
附件:1.《关于完善企业简称的通知》(深房中协秘字〔2017〕33号)
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秘书处
二○一七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