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规划国土委关于房地产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深房中协秘字〔201752


转发市规划国土委关于房地产企业安全��产大检查的通知

各房地产经纪机构

根据《市规划国土委关于房地产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要求,有关主管部门将于2017年8月1日至8月31日,对全市房地产开发、经纪、估价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就本行业内加强安全生产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查自改阶段

  各房地产经纪机构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照《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自改情况表》(见附件)全面开展风险自辨自控和隐患自查自改,并按要求建立工作台账。8月10日前应将填写完整的《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自改情况表》加盖公章,报送原件或发送扫描件至我会秘书处

(一)咨询电话:83545354、83545354

(二)协会公众微信:SRBA83545354

(三)团体会员QQ群:80851961

(四)个人会员QQ群:131716432

(五)电子邮箱:wangt@szfzx.org。

二、市规划国土委将对各房地产经纪机构自查自改及建立工作台���情况进行抽查,对未按要求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自改并建立工作台账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自改情况表》

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秘书处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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