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勿散布虚假信息、理性处理行业纠纷的郑重提示

关于切勿散布虚假信息、理性处理行业纠纷

郑重提示

  深房中协秘字〔2017〕63号

房地产中介机构、从业人员

根据近期行政主管部门市场检查工作及我会日常行业投诉受理收集情况,我会进一步提示如下

一、坚持贯彻落实相关法规、要求,严格自律,切勿以身试“法”,为行业抹黑。

二、切勿发布、传播虚假不实信息,特别是对网络不实传闻,严格做到一不主动散布,二不转发传播。

三、各房地产中介机构应加强对下辖地铺、从业人员的监督与引导,出现与消费者纷争时应积极协调解决;确实难以协调的,应主动报告协会,化解矛盾,保障房地产市场和谐稳定。

四、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全面检查、严格执法、彻底整治”的要求,深入开展房地产行业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配合安全管理要求,保障经营场所安全。

特此提示。

 

 

                 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秘书处

     二〇一七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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