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及时领取、公示备案证书的通知

各房地产经纪机构:

根据《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在其经营场所公示备案证书。

自即日起,所有新申请备案及变更的经纪机构、分支机构均应在取得备案证书30日领取并在营业现场公示备案证书。

同时,现有深圳市宜家置业有限公司等195家公司(名单见附件)未及时领取备案证书。请名单内公司于11月10号之前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至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领取备案证书。

凡逾期未按规定领取、公示备案证书(含未领取、公示下辖分支机构备案证书)的机构,将根据《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机构信用信息目录表(负面)》扣减诚信分。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5015号中银大厦A座11楼。

联系人:沈先生(电话:83545354,83545354-602);

赵先生(电话:83545354,83545354-608);

杨小姐(电话:83545354-612)。

特此提示



附件:待领取机构备案证书名单


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秘书处

○一七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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