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房中协代会员诉讼维权:每一位会员的合法正当权益都应当依法被尊重与保��

深房中协代会员诉讼维权:每一位会员的合法正当权益都应当依法被尊重与保护

近日,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个人会员小李在协会特约维权律师陪同下,就客户刘某拖欠其佣金一事,正式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17年10月,会员小李来到协会寻求帮助。在帮助客户完成交易后,客户刘某一直拖欠其部分佣金。小李和其公司反复沟通无效,不得不向协会提出维权诉求。协会在收到会员申请后,第一时间向该名客户寄出书面调解函,敦请其前来协会,当面协商解决问题在未有回音之后,协会即聘请特约维权律师代会员小李向违约客户发出律师函,声明客户如继续拒不履约,协会将出面代会员发起诉讼。目前,人民法院已受理该案,并依法定��序先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将立案进入审判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及《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相关规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在契约社会,任何人的劳动与正当权益,都应当依法受到平等的尊重与保护。

协会张文华会长在此前就已通过媒体向消费者及协会全体会员进行宣言——对失信客户,协会将帮助会员维权到底!协会已行动起来,目前不仅成立会员权益保障委员会牵头该项工作,还制定出了清晰的会员维权受理和保障机制,聘有特约维权律师,不遗余力地广大个人会员保障合法权益,争取职业尊严,引导、支持��行业,对那些不诚信、不尊重中介服务价值的不良客户说“不”!

协会对广大消费者及从业人员呼吁:二手房居间服务倡导的是买方、卖方、居间方三方权责对等的契约精神,任何一方破坏之,都应举起法律武器去捍卫应享有的合法正当权益。

如个人会员遭遇下列情形,确无能力自行维权的可向协会秘书处提交维权申请

一、遭遇客户为规避支付中介服务等相关费用恶意跳单的;

二、非中介方过错或违约行为,客户仍恶意拖欠支付佣金的;

三、遭遇客户辱骂、殴打、恶意胁��会员的;

四、其他会员权益被严重损害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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