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以“返佣”或“返还提成”等形式进行不正当竞争的郑重提示

深房中协字【2018】7号

关于禁止以“返佣”或“返还提成”等形式进行不正当竞争的郑重提示

房地产中介机构、中介人员:

近期,协会在受理行业投诉过程中发现,一些中介企业或人员在代理一手楼盘中以“返佣”或“返还提成”等手段抢单。此��恶性竞争行为无异于“杀鸡取卵、竭泽而渔”,不但严重扰乱了房地产市场秩序,而且严重损害了行业整体利益。

为遏制此类恶性竞争态势的发展和蔓延,维护本行业长远利益,我会特此提示:

一、严格遵守行业从业规范,禁止任何中介企业或人员以“返佣”或“返还提成”等手段承揽业务

二、任何采取不正当手段恶性竞争,严重损害行业利益的中介企业或人员,一经查实,将记入其行业不良行为记录,并进行社会公示,同时抄送相关征信机构及信用监管部门予以信用限制。

望全体房地产中介机构、中介人员严守规则,切勿以身试“法”,损害自身职业发展,共同维护房地产市场正常秩序和长远利益。

特此提示。

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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