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房地产行业生产经营单位
安全生产培训的通知
各房地产经纪机构:
深圳市人民政府于2018年4月17日公布《深圳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且自2018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进一步推动落实房地产行业��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规定,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以下简称“我会”)受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委托开展房地产经纪机构安全生产培训,具体如下:
本次培训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进行,各机构需在我会官网(http://www.szfzx.org/)下载学习解读文件。完成学习后,请填写《深圳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读本》学习反馈表(详见附件)。
各机构须在2018年8月20日前将《深圳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读本》学习反馈表加盖公章,并将原件交至我会秘书处,并领取纸质版《深圳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读本》。
特此通知。
附件:
《深圳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读本》学习反馈表.xlsx
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秘书处
二〇一八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