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发布保障性住房招租信息的通告

关于禁止发布保障性住房招租信息的通告

深房中协字〔2018〕11号

各房地产中介机构: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2016年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意见》、《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及要求,房地产中介机构(含各类媒体平台)不得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保障性住房提供中介服务。

现应深圳市住房保障署要求,将我市主要保障性住房小区名单(详见附件)通告行业,请各房地产中介机构严格自查,对已发布的违规招租信息尽快删除;同时加强管理,禁止辖下人员以机构或个人名义发布此类招租信息。

特此通告。

附件:主要保障性住房小区名单

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三十一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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