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应用新版《二手房交易重要事项告知书》的通知

关于实施应用新版《二手房交易重要事项告知书》的通知

深房中协字〔2018〕17号

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

配合中央、省、市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及我市10部委关于《联合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深规土[2018]561号)要求经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自律专业委员会2018年第五次会议审议对《二手房交易重要事项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进行修订,并要求全行业实施应用。具体通知如下:

一、全市房地产经纪机构、经纪人员在经纪服务过程中应主动应用《告知书》,向买方、卖方说明交易中应告知事项,并与买方、卖方分别签字确认。

二、任何机构或人员不得擅自删减《告知书》内容。如确有需要补充说明或额外告知的事项,经纪方应与消费者说明并作为补充条款在《告知书》中共同签字确认。

三、对未应用《告知书》被消费者投诉查实的,将依据《深圳市房地产中介行业从业规范》(以下简称《从业规范》)机构不良行为清单A类第5款“随意承诺或承诺后故意不兑现,损害委托人利益”对机构进行扣分;对未应用《告知书》且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依据机构不良清单C类第9款“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对相关当事人进行误导或欺诈,给当事人造成重大损失”对机构进行扣分,并抄送至征信合作单位。同时,涉诉分支机构及从业人员对应上述条款一并进行扣分。

特此通知。

附件二手房交易重要事项告知书.doc

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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