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荐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监事会候选单位及候选代表的通知

深房中协字〔201818

关于举荐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

第四届理事会、监事会候选单位及候选代表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依据《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章程》(下称“《章程》”),“会员享有本团体���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每届理事会任期四年”。协会第三届理事会将于20191月届满,届时将召开换届选举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的理事会、监事会。为充分保障会员享有《章程》赋予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依据“公开、自愿、平等、透明”的原则,现面向全体会员单位开展第四届理事会、监事会举荐工作。

一、举荐原则

(一)以自愿为原则,符合以下条件的会员单位可提出申请并经会员代表大会选举成为理事或监事单位加入第四届理事会或监事会:

1.成立三年以上(不含三年)且入会至少满2年;

2.本届内未被列入“行业黑名单”,且未被房地产主管部门评定为“失信”;

3.会员期间热心行业事务,积极配合本会工作。

(二)被举荐理事单位及理事代表须自愿履行相关职责;

(三)被举荐候选理事的,不得同时兼任监事。

二、候选代表条件

候选单位需举荐一名满足以下条件的代表作为理事/监事单位候选代表:

(一)在本行业从事相关工作二年以上;

(二)熟悉本行业情况,具备相应专业知识;

(三)无不良个人信用记录;

(四)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关要求

(一)参与举荐的单位,须提交《理事/监事单位申请书》并填写举荐函(详见附件)。上述材料应加盖公章后提交至协会秘书处。

(二)举荐截止时间:20181120日,逾期秘书处不再受理。

联系人:惠金玲 电话:0755-83545354-608

赵金龙 电话:83545354

传真:0755-83545337

QQ/微信:542611589

邮寄地址:福田区福强路4001号深圳文化创意园二期大楼A23

附件:1.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第四届理事会候选代表举荐函(含候选代表简历)

2.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第四���监事会候选代表举荐函(含候选代表简历)

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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