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惠房协”非我会授权机构的声明
深房中协字〔2019〕8号
各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业人员及消费者:
近期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以下简称“我会”)接举报称,有机构使用“深惠房协”名称于深圳、惠州等地开展商业活动,引起消费者误解。
经核实,“深惠房协”并非民政部门登记核准社团组织,实为第三方公司商业推广用名。为免引起不必要误解,我会特郑重声明如下:
我会从未授权或以任何方式与第三方公司就“深惠房协”事宜开展合作,我会对“深惠房协”的商业行为不负任何责任,敬请广大房地产经纪机构、消费者仔细辨别。
同时,针对任何以我会名义进行虚假宣传、虚假广告的不正当侵权行为,我会都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特此声明。
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