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行业“反腐自律专项行动”的
动员通知
深房中协秘字〔2019〕16号
各会员:
为避免房地产中介人员通过职务之便,接受或索取客户、开发商、投资公司及公司合作伙伴佣金以外的不正当利益,变相大幅降低佣金、获取私利,损害企业乃至行业整体形象,依据中央、省、市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以及《关于加强党的领导推进行业自律拓展预防腐败工作领域的实施意见》(深纪发【2018】1号),经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以下简称“深房中协”)自律专业委员会2019年第一次会议纪要审议通过,拟动员全体会员企业,整顿行业秩序,在全行业发��“行业反���自律专项行动”,共同打击此类“监守自盗”的行为。
一、专项行动治理重点
(一)员工接受或索取客户、开发商、投资公司及其他公司合作伙伴任何形式的礼品、馈赠等不正当利益;
(二)员工职务侵占、盗窃、挪用资金,侵占客户、公司资产,及徇私舞弊损害公司利益等违法违纪行为;
(三)员工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相关利害人索贿受贿、介绍贿赂,谋取不正当利益;
(四)员工回避公司,私下收受回扣、手续费或其他好处费;
(五)员工接受其他机构或个人贿赂,泄露公司相关商业信息;
(六)其他腐败行为。
二、联合行动倡议
请所有自愿响应“行业反腐自律专项联合行动”的企业将加盖公章的《房地产中介行业反腐自律联合行动响应声明》(见附件)于2019年3月22��前报送至深房中协。其后,深房中协将与各联合单位共同发布正式通知,启动专项行动。所有自愿参与企业应服从专项行动统一安排,共同抵制任何类型、任何形式的内外部腐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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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秘书处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