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房地产中介行业经营行为的郑重提示
深房中协秘字〔2019〕67号
各会员:
日前,市场稽查局、市住建局召开房地产行业经营行为提醒告诫会,通报学位房虚假宣传专项治理工作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中介行业自律规范,我会在此郑重提示:
一、明码标价,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据国家《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等相关规定,在交易场所的醒目位置放置价目表,列明收费项目、计费依据和标准。代收代办收费应当标明,并由消费者自愿选择,不得将居间服务与其他服务捆绑消费。
二、规范经营,切勿承诺学位房等虚假广告宣传。房源信息发布时务必严格按照《广告法》、《房地产��告发布规定》、《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载明必要、真实、关键信息,不得含有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
请各房地产中介机构、中介人员严格对照有关规定,规范经营行为,维护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秘书处
二〇一九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