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格落实下载“交易通APP”完成星级评定申报的通知
深房中协秘字〔2019〕77号
各房地产经纪机构、星级人员:
根据三届十三次理事会会议审定,《深圳市房地产中介人员星级管理办法》新增人员评星业绩指标项,从事经纪业务的人员在星级周期内促成交易(含出租、出售)达到一定数量,方可获评对应星级。以上评定标准将自2019年10月1日起正式应用于个人会员星级评定。
业绩申报专用“交易通(中介版)”APP于2019年6月25日试上线,并同步对行业发布申报通知。各从事经纪业务的人员所申报数据仅用于综合服务系统内星级评定使用,不对外开放。不及时申报业绩将导致本人及所在门店、机构星级一并受到关联影响,并有可能影响相应会员权益。
请所有个人会员于2019年9月30日前按要求下载并在APP内如实申报业绩(具体操作指引可参见官网首页图文指引),以保证个人星级的持续与稳定。
特此通知。
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秘书处
二〇一九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