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签系统常见问题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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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2:省统一认证平台无法实人的,如何通过代理人发布委卖房源?
常见问题3:买方或卖方i深圳签字了,为什么不显示经纪机构签章按钮?
常见问题4:境外人士(港澳台和外籍)房屋产权校验的时候,证件号码为什么为空且灰色不可编辑?
常见问题5:境外人士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注册用户的证件号码与产权的证件号码不一致如何处理?
常见问题7:委卖合同取消委托、作废合同、解除合同有什么区别?具体操作流程?
常见问题14:业主发起委卖,合同未签署的情况下,经纪人移出机构?
常见问题17:备案通过的买卖合同,须在几日内去国土局完成过户?
常见问题18:信息平台经纪人信息与综合服务系统不符(信息平台搜索不到经纪人)?
常见问题1:台湾居民如何实人认证发布委卖房源?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不支持线上实名核验,必须走窗口实人认证,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第一步: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注册时,证件类型选择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第二步:办事大厅窗口实人核验,帮助指南地址:http://www.gdzwfw.gov.cn/portal/help/rc-lobby-scene-licenses.html
第三步:登录信息平台,通过输入手机短信验证码进行房屋产权校验。
常见问题2:省统一认证平台无法实人的,如何通过代理人发布委卖房源?
注意:只有省统一认证平台无法实人(省平台线上和窗口都无法实人)的情形才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二手房业务!
第一步:到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代理人操作业主二手房业务权限。
住房公积金中心咨询电话:83250931、33017623
第二步:权限开通后,代理人登录到信息平台,房屋产权校验页面中当前登记用户身份选择为【代理人】即可。
常见问题3:买方或卖方i深圳签字了,为什么不显示经纪机构签章按钮?
买家或卖家在i深圳手写签名后,一定要点击【点击确认签署】按钮进行签名确认,确认签署后买家或卖家才算签名完,i深圳端合同状态会显示为“已签署”,PC端合同状态会显示为“买方已签名”或“卖方已签名”。
注意:合同状态显示为“签署待确认”,就是指买家或卖家i深圳签名未确认签署。
常见问题4:境外人士(港澳台和外籍)房屋产权校验的时候,证件号码为什么为空且灰色不可编辑?
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权利人的证件号码可以手动输入。
1.用户实名等级达四级及以上。
2.证件类型为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境外人士。
3.产权证件号码和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注册的号码不一致的。
代理人登录后在当前登录用户身份选择代理人。
常见问题5:境外人士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注册用户的证件号码与产权的证件号码不一致如何处理?
参照常见问题4,在房屋产权校验的时候,手动输入产权的证件号码即可。
常见问题6:委卖合同续期时,i深圳看不到新合同?
业主和经纪人任何一方都可以发起续期申请,一方发起另一方确认,只有续期确认后才会生成新合同用于签署,续期流程如下:
·业主
业主为自然人:业主登录到信息平台→个人中心→我的二手房→选择对应的委卖合同,发起续期申请或确认续期。
业主为企业:企业经办人登录到信息平台→个人中心→我的二手房→选择对应的委卖合同,发起续期申请或确认续期。
·经纪人
登录到二手房系统委卖合同页面,检索委卖合同进行续期申请或确认续期。
注意:申请续期后,如不想续期,则可以取消续期,规则是谁发起续期申请,则由谁负责取消续期。
常见问题7:委卖合同取消委托、作废合同、解除合同有什么区别?具体操作流程?
取消委托:业主发布委卖房源后,在经纪人录入委卖合同之前,业主可以单方进行取消委托。
操作指引:业主(自然人或企业经办人)登录信息平台→个人中心→找到对应的委卖合同→取消委托
作废合同:委卖合同在完成签署(合同状态为“经纪机构已签章”或“合同已签署”)之前,由经纪人单方进行作废合同。
操作指引:经纪人登录信息平台→二手房系统→委卖合同→作废合同
解除合同:委卖合同在完成签署(合同状态为“经纪机构已签章”或“合同已签署”)之后,双方确认解除合同。
操作指引:
业主:业主(自然人或企业经办人)登录到信息平台→个人中心→我的二手房→选择对应的委卖合同,发起解除合同或确认解除合同。
经纪人:经纪人登录信息平台→二手房系统→委卖合同,解除合同/确认解除合同。
注意:申请解除合同后,如不想解除合同,则可以取消,规则是谁发起解除申请,则由谁负责取消。
常见问题8:买卖合同如何作废、解除?
二手房交易合同作废(中介促成)
未备案的二手房中介促成交易买卖合同,在不动产登记部门未受理该合同房产转移登记申请时,可作废该合同,流程如下:
1、单方作废合同情形:
(1)交易房产无需审查买方购房资格;(2)并非所有买方都取得购房资格码,上述情形,买方或卖方任意一方的经纪人在“信息平台-导航菜单-二手房交易系统”,查找对应的合同,点击“作废合同”按钮,进行合同作废操作。
2、多方作废合同情形:
当所有买方都取得购房资格码时,买方或卖方任意一方的经纪人在“信息平台-导航菜单-二手房交易系统”,查找对应的合同,发起作废合同申请,待买卖双方在“信息平台-个人中心-我的二手房”、另一方经纪人在“信息平台-导航菜单-二手房交易系统”,查找对应的合同,点击“作废合同确认”按钮,最后一人确认作废合同后,系统作废所有买方已取得的购房资格码,该合同状态变更为“合同已作废”。
3、取消作废合同:
发起作废合同申请的中介机构经纪人,可取消作废合同:在“信息平台-导航菜单-二手房交易系统”,点击“取消作废合同”按钮,合同取消作废成功。
二手房交易合同作废(中介促成)
已备案的二手房交易买卖合同,在不动产登记部门未受理该合同房产转移登记申请时,买卖双方可解除该合同,流程如下:
1、解除线上签署的二手房交易合同:
买卖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在“信息平台-个人中心-我的二手房”,查找对应的合同,点击“解除合同管理”按钮,上传本人的信息及合同解除材料,发起解除合同操作的申请,待除发起人外的买卖双方其他人各自登录信息平台自身账号并上传个人的信息及备案材料后,由最后的上传人提交审核申请至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解除线下签署的二手房自助交易合同:
买卖双方预约后携带各自身份证件、已备案的二手房买卖合同等材料,共同前往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房屋交易业务网点办理合同解除。
3、解除合同结果申诉:
买卖双方对审核不通过的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申诉。
选择线上签署买卖合同的,买卖双方的任何一方在“信息平台-个人中心-我的二手房”,查找对应的合同,点击“合同解除管理”按钮,上传所有合同解除材料后,提起申诉。
选择线下签署买卖合同的,买卖双方预约后需携带所有合同解除材料前往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房屋交易网点提起申诉。
常见问题9:购房资格申请常见问题如何处理?
1.谁申请购房资格?
中介促成交易:买方委托中介申请或者买方自主申请。
买卖双方自助交易:只有买方才能申请。
2.购房资格申请只填写了一半就退出,再次申请“该资格申请已存在”提示如何处理?
中介申请:申请人(即经纪人)登录信息平台,选择左侧导航菜单,市场监管模块选择【购房资格申请查看】进入经纪机构申请购房资格管理页面,编辑购房资格申请重新提交。
买方自主申请:买方(自然人或企业法人)登录信息平台,左侧菜单点击个人中心,我的交易模块中选择【我的购房资格】进入购房资格管理页面,编辑购房资格申请重新提交。
常见问题10:备案不通过怎么处理?
1.如果只需补充备案材料,则点击【编辑备案材料】按钮,补充完备案材料后点击【申请合同备案】按钮,重新发起备案审批;
2.如果需重新上传合同签字页,则点击【修改】按钮,会重新生成合同示范文本,然后重新上传签字页,签字页上传完成后,点击【申请合同备案】按钮重新发起备案审批;
常见问题11:联卖意向记录最新流程?
从2022年1月4日开始,联卖意向记录由买方经纪人关联委卖房源并发送购房意向申请,然后由业主登录到“信息平台→个人中心→合同管理→联卖意向记录页面”进行握手确认或拒绝或解除操作,如果购买意向超过48小时业主未确认的,购买意向自动失效,失效后,买方经纪人可以重新发送购买意向。
直接由业主进行握手确认,如何保障卖方经纪人利益呢?
到了握手确认环节时,卖方经纪人已经与业主签订了委托合同,中介方的权益已经得到保障,业主确认握手后,后续买卖合同还是由经纪人录入。
常见问题12:线下签署合同无经纪机构章?
从2021年12月30日开始,线下签署的合同电子签章的步骤依然存在,但是不会加盖经纪机构电子章,所以2021年12月30日后操作盖章的合同不会看到经纪机构电子章。
自行调整浏览器显示比例。
常见问题14:业主发起委卖,合同未签署的情况下,经纪人移出机构?
合同不会失效,管理员重新指派本机构经纪人即可。
五天内完成签署,五天后未签署,资格码将失效。
1.第一委卖已经续期,但还没有完成续期确认,所以房源不展示二维码。
2.委卖合同在“解除待确认”状态下,房源不展示二维码。
常见问题17:备案通过的买卖合同,须在几日内去国土局完成过户?
没有时间限制。
常见问题18:信息平台经纪人信息与综合服务系统不符(信息平台搜索不到经纪人)?
经纪人进入深房中协微信公众号→个人中心→会员培训平台→点击【同步我的资料至信息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