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征集住房租赁
中介机构乱象专项整治线索的通告》
深房中协字〔2019〕24号
各房地产中介机构、租赁运营机构、从业人员:
按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安排,为严厉打击侵害住房租赁当事人合法权益行为,有效遏制住房租赁中介行业乱象,我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展改革委、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银保监局、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网信办联合开展深圳市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集中专项整治。现将《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征集���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专项整治线索的通告》转发如下,要求各房地产中介机构、租赁运营机构及从业人员高度重视,自觉规范租赁服务行为,共同抵制专项整治重点规定的违法违规乱象。
一、专项整治范围
全市范围内,存在专项整治重点规定的违法违规乱象行为的中介机构、中介人员,以及其他机构和个人。
二、专项整治重点
(一)发布虚假房源信息,隐瞒影响房屋出租的重要信息,诱骗群众租房;
(二)对当事人隐瞒真实的住房租赁交易信息或承租自己提供经纪服务的房屋,赚取住房出租差价;
(三)实施价格串通、囤积出租房源、捏造散布涨价信息、违规收费或收取未明码标价的费用等价格违法行为;
(四)违规开展租金消费贷业务,包括违规提供租金消费贷款等金融产品和服务;
(五)通过中介机构成交的住房租赁交易合同,未按规定备案;
(六)没有取得营业执照、备案证明、游离在监管之外,采取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驱逐承租人,恶意克扣押金、租金及其他保证金或预定金;
(七)合同订立过程中,利用霸王条款侵害承租人权益、通过合同欺诈手段骗取承租人财物;
(八)违法违规出租具有重大安全隐患、消防隐患的住房,危害承租人生命安全。
三、投诉举报受理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
四、投诉举报方式
请投诉举报人据实填写《深圳市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专项整治投诉举报表》(详见附件),并在受理时间内,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投诉举报件通过邮箱发送至各区投诉举报专用邮箱。各区咨询专线及投诉举报邮箱如下:

市住房建设局咨询专线电话0755-83788930。
附件:1.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征集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专项整治线索的通告.docx
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