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被中房学列为“全房联卖”试点城市相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深圳被中房学列为“全房联卖”试点

城市相关工作的通知

深房中协秘字〔2020〕1号

各房地产中介机构、中介人员

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以下简称“中房学”)发布《关于在部分城市开展“全房联卖”试点工作的通知》现予转发并就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为提高房地产交易信息的真实性和透明度,保障房地产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探索构建房地产经纪行业合作机制,倡导大中小经纪机构和谐共生、良性竞争,引导房地产经纪人员提供诚信专业服务,中房学选定北京、深圳、武汉、厦门四地作为“全房联卖”试点工作,支持四地行业组织充分发挥开拓、创新精神,自主开发建立具有权威性、非营利、广覆盖、全开放的房源联卖平台

“房通”APP依托深房中协综合服务系统,以权威、合规的机构与人员数据为基础,将行业组织制定的自律规则和标准服务流程下沉至房产交易的每个环节确保���易中的人员真实、房源真实、委托真实打破传统交易瓶颈,规范行业交易流程,保证各方利益。我市各房地产中介机构、中介人员应积极响应并遵照中房学要求,自觉通过深房中协“房通”APP为消费者提供标准化服务,并有序地在行业内部以“独家必联卖”为原则,逐步试行独家代理等有益模式。深房中协也将以此平台作为采集行业交易记录和业绩的重要来源,进一步引导、规范房地产中介行为。

特此通知。

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秘书处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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