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房地产中介机构向从业人员支付基本生活费的倡议书
深房中协字〔2020〕8号
深圳市各房地产中介机构:
当前,举国上下共同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我市广大房地产中介机构胸怀大局,纷纷主动承担巨大损失自愿延迟复工,广大从业人员也或多或少受此影响。时危见人心,只有企业有义,行业有情,我们房地产中介行业才能真正长远可持续发展!
为此本协会在此倡议:
恳请各房地产中介机构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人社厅明电[2020]5号)等有关规定,在因疫情影响导致各房地产中介机构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对因疫情确实无法安排工作的员工,建议参照广东省相关规定,向员工发放不低于深圳最低工资标准的80%基本生活补贴,给予员工们必要的生活保障。
同时也敦促全体从业人员坚决服从主管部门与协会、企业的统筹安排,有序返岗复工,与企业相互理解,全行业共克时艰!
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