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发企业购买《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现售
合同封面的通知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根据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深国房[2006]1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管理房地产买卖合同的通知》、深国房[2006]116号关于启用《<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2006版)的通知,自2006年1月1日起,开发企业签订的房地产预售合同及现售合同,均应通过“一手房网上销售系统”下载。即房地产项目经批准预售后,开发企业必须通过“一手房网上交易系统”下载预售合同,并打印《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房地产项目完成初始登记后,开发企业必须通过“一手房网上交易系统”下载现售合同,并打印《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现售)》,同时,预售及现售合同必须使用深圳市房地产业协会统一��制的合同封面装订成册,再到产权登记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月15日新版《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2006版)即将在网上使用,为保障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预售、现售业务的顺利开展,请认真领会、了解新版预售合同的内容。
国房局委托我会负责合同封面的统一销售,现将购买《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现售封面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售 价:预售及现售合同封面统一定价3元/张。(请在3月13日后前来购买)
2、提供资料:《深圳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购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3号建艺大厦13楼1316室深圳市房地产业协会
4、联系电话:0755-83788967
特此通知。
附:《关于进一步规范管理房地产买卖合���的通知》深国房〔2006〕16号
关于启用《〈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2006版)
的通知 深国房〔2006〕116号
深圳市房地产业协会
二○○六年三月九日
二○○六年三月九日
附件:
关于进一步规范管理房地产买卖合同的通知
深国房〔2006〕16号
各分局、各处室、房地产权登记中心、信息中心及其他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买卖合同管理,完善房地产网上销售系统,保证房地产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现就房地产二级市场预售、现售合同管理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2006年1月1日起,开发企业签订的房地产预售合同及现售合同,均应通过“一手房网上销售系统”下载。开发企业下载预售合同或现售合同15天内,必须到产权登记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否则销售系统���被自动锁定。
二、房地产项目经批准预售后,开发企业可直接通过“一手房网上销售系统”下载预售合同;房地产项目办理初始登记期间,其销售状态仍为“预售”,开发企业下载的为预售合同;房地产项目完成初始登记后,产权登记部门应将其销售状态改为“现售”,此后开发企业只能下载现售合同。
三、2001年3月1日前批准预售的项目,或销售系统中没有数据的房地产项目,各分局预售管理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补录相关数据,以方便开发企业下载买卖合同,同时保证整个数据体系的完整性。
四、要求开发企业通过“一手房网上销售系统”下载预售、现售合同并及时备案,是我局规范房地产市场管理的重要举措之一,各相关单位应给予高度重视。系统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由房地产业管理处协调解决。
特此��知。
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
二○○六年元月九日
二○○六年元月九日
关于启用《〈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
(2006版)的通知
(2006版)的通知
深国房〔2006〕116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国家和深圳市规范房地产交易市场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商品房预售合同示范文本在规范商品房预售行为、维护合同双方当事人权益方面的积极作用,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会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2001版)进行了修订,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并召开听证会,数易其稿,形成了《〈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2006版),现就启用新版预售合同示范文本有关问题通知如��:
一、《〈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2006版)自2006年3月15日起启用,2001版预售合同示范文本同时停止使用。
二、自2006年3月15日起,凡经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核准预售的房地产项目,一律通过“一手房网上销售系统”签订2006版预售合同,并且使用统一印制的封皮,直接从售房者的电脑打印《〈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2006版)文本。
三、市国土房产主管部门及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对房地产买卖合同的监管,对利用违规合同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2006版)(请于深圳房地产信息网http://www.szhome.com政府公告栏下载)
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
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六年三月六日
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六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