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举报未备案“黑中介”及阻挠合规中介业务行为的通知

关于开展举报未备案“黑中介”及阻挠合规中介业务行为的通知

深房中协秘字〔2020〕87号

 

各会员、消费者: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及《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规范物业服务及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为的通知》(深建物管〔2020〕56号)等相关规定明确要求,房地产中介机构、地铺应向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开展经纪业务;同时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及其从业人���应为合法正规的房地产经纪活动提供便利,严禁以任何不正当理由阻扰已取得业主授权委托并持有效实名登记牌照的房地产中介人员开展正常业务活动。

综上,为进一步保障消费者权益,落实行政监管与行业自律,即日起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以下简称“深房中协”)将原“未备案机构举报平台”改版为“二手房交易违规举报平台”:

一、举报对象

(一)未取得《深圳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深圳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分支机构备案证书》的中介机构、地铺,私自开展房地产中介业务的物业服务企业;

(二)2020年11月17日后以不正当理由阻扰已取得业主授权委托并持有效实名登记星级服务牌的房地产中介人员开展正常业务活动的物业服务企业及其从业人员。

二、举报方式

(一)在线举报

https://www.wjx.cn/jq/100991602.aspx

(二)扫码举报:

 

 

 

 

 

(扫码举报违规行为)

(三)电话举报

83545354-611

三、说明

请举报人务必提供违规机构或地铺的��细名称、地址,及涉嫌违规的书证(包括但不限于照片、视频、录音、聊天记录、合同等)。深房中协将对举报人身份严格保密。

凡经举报被查实违规的房地产中介机构、物业服务企业及其从业人员,深房中协将移送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查处。

 

 

 

 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秘书处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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