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我市房地产中介行业
疫情防控工作的补充通知
深房中协秘字〔2021〕14号
各房地产中介机构、住房租赁中介机构及相关从业人员:
根据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2021年2月4日发布的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对来深返深人员规定如下:
一、高风险:集中隔离。
如果来深返深人员有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或当地政府宣布全域封闭管理地区的旅居史,一律接受集中隔离健康观察,第1、7、14天进行核酸检测。
二、中风险:居家隔离
如果来深返深人员有国内疫情中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的旅居史,要接受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14天进行核酸检测。如无居家条件的,需接受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三、低风险地区返深,持有绿码就不用隔离
来自国内疫情低风险地区的来深返深人员,持粤康码“绿码”,不用隔离,体温正常且���相关症状者可正常出行、生活、工作,但要按要求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如果出现相关症状,需及时就医。
疫情防控重点场所和重点行业的从业人员,继续按照现有规定,定期核酸检测。
与此同时,企事业单位应对在中高风险地区探亲的员工劝告其推迟返工,待所在地区风险等级降至低风险后方可返深。
现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对2021年1月14日发布的《深圳市房地产中介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指引》(http://www.szfzx.org/article/5790)关于“四、强化春节后抵返���人员管理”的要求参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2021年2月4日发布的最新疫情防控要求进行调整,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房地产中介机构、住房租赁中介机构及相关从业人员依本通知要求执行。
特此通知。
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秘书处
二〇二一年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