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乐有家地产发布不实信息的处分通报

关于对乐有家地产发布不实信息的处分通报

 深房中协秘字〔202143

 

各房地产中介机构、从业人员:

近期,光明区住建局发现某项目销售过程中涉嫌擅自搭建隔层、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发布虚假宣传等问题。经查实,深圳市乐有家房产交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有家地产”)及其下辖中介人员陈宗任(星级服务牌号:J220224)在光明区住建局叫停上述发布不实信息行为后,仍未能及时规范管理企业从业人员的宣传行为,导致大量虚假宣传信息传播,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根据主管部门要求,现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对上述违规行为进行如下处分:

一、依据《深圳市房地产中介行业从业规范》机构C类不良行为第22条“为承揽业务,进行虚假宣传或虚假承诺欺骗客户的”对乐有家地产进行处分。

二、依据《深圳市房地产中介行业黑名单暨企业风险警示人员名单实施办法》人员黑名单行为第4条“因电话营销屡次被举报、投诉,或因客户举报、投诉而进行打击、报复,经自律专业委员会审议认定严重破坏行业形象的”将陈宗任列入行业黑名单,禁业2年,同时抄送至征信机构

三、要求乐有家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对上述行为及相关涉嫌违规违法行为进行整改

请各房地产中介机构从业人员引以为戒,严格遵守法律规范,依规要求委托人尤其是开发商、投资公司等对其委托房源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进行查验,同时积极履行审慎核查及告知义务,尽可能核对、甄别委托人提供的广告宣传内容是否与事实不符,勿偏听偏信,以专业、规范的服务维护我市房地产市场的稳定秩序。

特此通报

 

 

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秘书处   

○二一年四月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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