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06年《深圳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的通知
各房地产经纪机构:
凡通过2006年(2005年度)深圳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年审的机构(详见www.srea.gov.cn或http://www.szhome.com/),请于2006年7月17日起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领证人身份证复印件及300元工本费到协会秘书处领取《深圳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
新批备案机构应同时办理二手房网上交易系统开户手续,以保障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
协会秘书处地址:福田区振兴路3号建艺大厦13楼
联 系 人:邹小姐 冼先生
联 系 电 话:83785776 83788965
深圳市房地产业协会
二○○六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