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开发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凡通过2006年(2004-2005年度)深圳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年审的企业(详见www.srea.gov.cn或http://www.szhome.com/),请于2006年7月17日起携带公司"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领证人身份证复印件及300元工本费至深圳市房地产业协会领取《深圳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注:《深圳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截止到2007年6月30日。
协会秘书处地址:福田区振兴路3号建艺大厦13楼
联系人:张小姐、吕小姐、林小姐
电 话:83788965、83788967、83785951、83785630
深圳市房地产业协会
二OO六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