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换领“深圳市房地产经纪人员执业登记牌(经纪人助理)”的通知
各房地产中介机构及持有上岗证的从业人员:
根据《关于颁发“深圳市房地产经纪人员执业登记牌”的通知》要求,对原持有“深圳市房地产经纪人员上岗证”的从业人员统一换发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颁发的“深圳市房地产经纪人员执业登记牌(经纪人助理)”。
此前已提交换证资料的上岗人员(名单详见附表)可自2006年8月1日起持本人身份证、经纪人员证书和上岗证原件及工本费(¥20元)至深圳市房地产业协会秘书处领取经纪人助理登记牌。公司统一领取的,请携带公司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领证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原经纪人员证书和上岗证原件至协会秘书处领取。
尚未办理换证手续的上岗人员请尽快携带相��资料至协会秘书处申请。在上岗证有效期前未办理换证的,原上岗证作废。
请各房地产经纪公司及人员依上述通知内容,尽快办理领证事宜。
联系人:冼林生、郑妙华联系电话:83785776、83788965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3号建艺大厦1316室
深圳市房地产业协会秘书处
二○��六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