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广东省房地产销售人员技能训练班的通知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8号)第29条规定:商品房销售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方可从事商品房销售业务。为使销售人员尽快熟悉、掌握房地产销售的相关法律法规和销售技巧,提高房地产销售人员的综合素质,我会与广东省房地产业协会共同举办房地产销售人员证书培训班,学习合格后由省房协发证。学员通过学习培训,基本掌握房地产销售专业知识和营销技巧,提高执业技能,增强守法经营的自觉性,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房地产企业在职销售人员
房地产中介机构从业人员
有志投身到房地产营销行业、但没有接受过专业培训的社会人士
二、课程设置
《房地产销售基础知识》
《房地产销售法律、法规》
《房地产服务规范与礼仪》
《房地产服务人员积极心态的训练》
《房地产销售业务操作流程及其技巧实战训练》
三、授课师资:
方建国(中山大学岭南学院副教授、房地产估价师、土地估价师)
唐晓莲(广东工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房地产估价师)
张维佳(暨南大学经济学院经济学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暨南大学“十佳授课教师”)
陶 宇(合富辉煌房地产控股集团公司培训经理、专职高级培训师;长期专业从事房地产销售人员的培训)
黄 维(中山大学规划设计研究院培训中心副主任,房地产管理与销售实战培训讲师)
王德响(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房地产业管理处)
吴杨婷(合富辉煌房地产控股集团公司法务专员、执业律师、法学硕士)
蒋冬菊(广东省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海际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专职房地产律师)
李德选(广东信通律师事务所)
悦 扬(美国GEC教育培训机��高级顾问、培训讲师,美国CMB色彩形象设计机构色彩形象设计师,《品味女人》杂志专栏作家)
姚 立(太平人寿保险公司培训师)
五、培训时间、地点及费用
(一)培训日期:2006年9月20—22日,培训时间为3天。
(二)培训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路莲花二村莲花大厦20楼大教室。
(三)培训费用:房地产销售人员培训费580元/人(含培训费、证书��、资料费),由省房协统一收取并向学员开具发票。
(四)收费方式:
1、现金交费办理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3号建艺大厦13楼1316室
2、转帐方式:户 名:深圳市房���产业协会
帐 号:066120012015005738
开户行:交通银行燕南支行
六、报名事项
请参加培训人员按要求填写报名表于2006年9月20日之前送至深圳市房地产业协会秘书处��便安排编班。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3号建艺大厦13楼
联 系 人:袁小姐、曾小姐
联系电话:83785390
七、证书
参加培训班的人员经考核合格者,将发给盖有广东省房地产业协会印章的《广东省房地产销售人员培训证书》,该证书在全省范围内有效。
深圳市房地产业协会
二○○六年八月三十日
《2006年广东省房地产销售人员技能训练班》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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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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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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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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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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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相片(粘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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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相片(粘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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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参加培训人员需提交本人彩色大一寸正面近期照片2张,以便制作证书。
2.请用正楷填写本表。(本表格复制有效)。
3.请于2006年9月20日之前送至深圳市房地产业协会秘书处以便安排编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