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房中协·知识问答】看房先看宣传:房源广告里哪些话不能信?
首段:【深房中协·知识问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地产广告房源信息应当真实,并不得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以时间表示项目位置、对规划中设施作误导宣传等内容;《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第三条要求房地产广告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学会识别这些红线,是避开虚假房源宣传的第一步。
常见问题
Q|怎么判断一个房源广告可不可信?
A|先看它有没有说「真话」。依据《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第三条,房地产广告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房地产广告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连面积都含糊其辞、只写「使用面积高」的房源广告,本身就不够规范。
Q|广告里说「买房稳赚、三年升值50%」,能信吗?
A|不能信,而且这种表述本身就是违规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房地产广告不得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房产价值受市场波动影响,任何「稳赚不赔」式的承诺都没有依据,遇到这类宣传应保持警惕。
Q|「距地铁口仅5分钟」「开车10分钟到CBD」,这种说法有问题吗?
A|有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房地产广告不得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5分钟到地铁」受交通、时段影响极大,用时间代替距离本身就被禁止。判断位置远近,应以实际地图距离和通勤体验为准。
Q|销售说旁边规划了名校和商场,以后房价肯定涨,可信吗?
A|要打问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房地产广告不得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规划存在调整、落地的可能性,把「规划中」说成「板上钉钉」并据此推断房价上涨,属于误导性宣传。
Q|中介对房子做了虚假宣传,我能解除委托吗?
A|可以。依据《深圳二手房委托出售合同》第十二条,乙方在委托过程中对该房地产进行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发现受托机构虚假宣传,除了解除委托,还可保留宣传证据向行业协会或主管部门反映。
相关提示
规则依据
- 第十二条:乙方在委托过程中对该房地产进行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 第二十六条:房地产广告,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二)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三)违反国家有关价格管理的规定;(四)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
- 第三条:房地产广告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 第四条:房地产广告,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并不得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等内容。
发布信息
发布日期:2026-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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