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房协召开“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收缴办法座谈会

  

促进政企沟通有良效,深房协召集开发企业座谈

“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收缴办法

 

为帮助会员单位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促进政府与企业间的积极沟通与良性协作,2006927日,深圳市房地产业协会在建艺大厦519会议室召开“关于收缴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实施意见”座谈会,邀请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房屋专用基金收取”工作组雷昭新组长、夏雷副组长亲自到会为企业答疑解惑。长城地产、万科地产、华侨城地产、城建集团、中海地产等14家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负责人到会。

在协会许权会长的主持下,14家企业代表畅所欲言,针对在《关于收缴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实施意见》具体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与政府代表进行了座谈,提出了如“小区幼儿园建筑费用是否计入基金收取计算基数”、“突发性事故维修费用由谁支付”等一系列实际问题,工作组同志都予以一一解答。对于一些工作初期暂时无法解决的问题,工作组也都一一做了记录,作为房屋专用基金收取工作进一步完善的有用参考。

本次座谈会不但切实为企业解决了实际操作过程中的不少难题,也达到了协会促进政企交流、积极为会员服务的初衷。在今后的工作中,深圳房协将一如既往的把服务会员的工作更深入、更广泛的开展下去。

 

深圳市房地产业协会秘书处

2006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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