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法院二审对中介的服务报酬
打了五折呢?
— —2023年第一季度个人会员权益保护状况报告
n 2023年第一季度个人会员维权总览
2023年第一季度,深房中协共接到个人会员维权申请25宗,加上第一批资金监管账户追佣款项1,430,728.9元,本季度共追回佣金1,449,728.9元!截至2023年3月31日,深房中协已受理个人会员维权申请346宗,共助力个人会员累计追回佣金3,173,150.45元。
一、第一季度维权申请处理情况如下:
(一)个人会员维权申请类型
2023年第一季度深房中协共接到个人会员维权申请25宗,具体如下:
1.追佣类:7宗;
2.“跳单”类:14宗;
3.其他:4宗。反映被涉嫌出险房地产中介企业拖欠佣金4宗。
(维权受理类别)
(二)维权申请办结情况
1.待上会审议:2宗;
分别为客户自身原因已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但拒付佣金;另外一单拖欠750元租赁佣金调解未成,待上会审议。
2.证据不足未能协助维权:19宗;
分析:(1)有5宗维权申请主要是一手房代理服务中,因未能提供与开发商签订的一手房代理合同、客户登记确认表、客户成交确认单等相关书证,难以确权追佣。
(2)本季度有14宗跳单维权申请,但均存在未与客户签订委托合同、仅有带看视频、模糊微信聊天记录、未约定相关居间报酬等原因,��以协助维���。
3.特殊情况说明:4宗。
另有4宗维权申请属于部分经营出现问题企业与员工之间的薪资纠纷,已向经营出现问题企业调查了解具体情况,并建议协商或循人事仲裁等正规渠道。
综上,第一季度绝大部分的维权申请均存在书证不齐全的问题,深房中协也再次向各会员呼吁,为了保障咱们的合法权益,切勿为了“吸客”或怕得罪客户,就无需“回报”或向客户提供一切服务但不敢要求客户签订委托协议或看楼书等,这免费的午餐其实是我们自己给出去的,也怪不得别人“白吃”呢!
二、维权案例分析——为何法院二审对中介的服务报酬打了五折呢?
2021年11月11日个人会员小李促成了买家王某和卖家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并约定了佣金支付条款由买家支付39000元佣金。
之后买卖双方私下协商完成二手房买卖合同过户手续,买家王某不愿支付此前约定的佣金。故小李向深房中协维权平台提起维权申请,经审定免费为其发起诉讼。
经过法院二审,最终判定向小李所在中介机构酌情支付佣金19000元,基本上打了5折折扣,这是为何呢?
小李的服务虽有合同约定了佣金支付数额及支付条件,但是小李的服务要打折扣的。主要存在以下两点问题:
1.提供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根据各方往来沟通情况可知,虽买卖双方就转让价款达成一致意见,但法院认为小李确实在作为买卖双方居间人的过程中存在提供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小李作为专业的房地产中介人员,应当将卖方售价如实告知买方王某,由双方在信息对等的情况下就房屋价款进行磋商,而不是试图不告诉底价的谈判来慢慢平衡双方的价格最终达成一致,这种做法其实也是以前的居间人惯有的“陋习”,即一手托两家导致的难以平衡买卖双方的利益最终两边都落不得好。这也是目前为何深圳主推“单边代理”机制的原因,就是彻底摒弃过去居间模式下的服务陋习及弊端,通过借鉴律师的代理模式,以提倡经纪人只做一方代理人,“各为其主”通过自身的专业服务去服务好自己的委托人。
2.服务不够专业:法院在判决中也指出,小李作为房地产中介人员,应当为买卖双方提供专业的指导,在买卖双方变更购房款支付方式的情况下,未能及时协助买卖双方就此类重要变更事项订立书面补充或者变更协议等,导致的后续交易存在纠纷,认为中介人员服务不够专业。
综上,法院认为小李在服务过程中存在不当行为,但鉴于买卖双方已经根据小李提供的房源信息最终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并最终完成了过户,综合考虑合同的履行情况以及过程程度,酌情判令买家王某向中介小李支付佣金19000元。
明明可以轻松拿到全佣,却因为自身服务不够专业,导致佣金打五折,这能怪得了谁呢?咱中介人员还要多多修炼内功,为消费者提供专业的服务,做倍受尊重的房地产中介人。
三、“要追佣、找娘家”
为维护个人会员合法权益,深房中协聘请专门的维权法律顾问,向当前有效会员周期内个人会员提供免费的维权法律服务。
最后,再次温馨提示广大会员——���房中协聘请专门的维权法律顾问,向个人会员提供以下免费维权服务,“要追佣、找娘家”!
凡我会个人会员遭遇下列情形,确无能力自行维权的,可向协会秘书处提交维权申请:
(一)遭遇客户为规避支付中介服务等相关费用恶意跳单的;
(二)非中介方过错或违约行为,客户仍恶意拖欠支付佣金的;
(三)遭遇客户辱骂、殴打、恶意胁迫会员的;
(四)其他会员权益被严重损害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