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律委员会中介组2006年第三次会议会议纪要

  

深圳市房地产业协会自律委员���中介组2006年第三次会议

会 议 纪 要

 

会议时间2006年11月7日         会议地点:建艺大厦5楼会议室

会议主持:杜欣副主任              会议记录:邹小珍

参会人员:自律委员会中介组委员共10人

列席人员:陈松华

会议主题:审议对违规人员、违规公司的处罚意见书

会议内容

自律委员会中介组应到会10人,实到10人,其表决有效。本次自律委员会根据协会秘书处提交议题,对近期发生的一系列重大违规事件进行了审议:

1、关于中联地产等三家企业报告员工违规行为的处理意见;

2、关于金地置业、泛城地产两公司员工参与打架的情况说明;

3、关于世华地产与中原物业两公司员工参与打架的情况说明。

经自律委员会讨论,就上述议题形成如下决议:

1、对深圳市中联房地产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原茂业分行经理廖胜荣(身份证号码:420324197312121934)、深圳市世方物业咨询有限公司员工陈聪(身份证号码:432501198111010052)、港置地产代理(深圳)有限公司员工何孝龙(身份证号码:522726730220071)、韩昱(身份证号码:612325800916161)三人吊销从业资格,记入诚信黑名单,在行业内媒体和社会媒体全名公示,不得在行业内从事经纪业务。

2、鉴于泛城房地产顾问(深圳)有限公司在事件发生后能及时主动向协会报告,依��《深圳市房地产业协会经纪行业从业规范》第四十一条规定,给予泛城公司行业劝诫,并责成该公司加强对全体员工的职业操守教育,引以为诫,对相关责任人应严肃及时处理,并以书面形式报告协会。

3、考虑到2006年第一次会议已对深圳市金地置业顾问有限公司、深圳市中原物业顾问有限公司作出过行业劝诫的处分,而两公司在再次发生恶性事件后未能及时向主管部门或协会报告,因此,对金地置业、中原物业两公司给予行业警告处分,记入信用档案,并报主管部门给予相应的处罚,同时责成该公司加强对全体员工的职业操守教育,引以为诫,守法从业,对相关责任人应严肃及时处理,并以书面形式报告协会。

4、鉴于深圳市世华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违规员工行为恶劣,且事发后该公司未能及时向主管部门或协会报告,在调查时也未提供相关材料,因此,对该公司给予行业警告处分,记入信用档案,并报主管部门给予相应的处罚,同时责成该公司加强对全体员工的职业操守教育,引以为诫,守法从业,对相关责任人应严肃及时处理,并以书面形式报告协会。

5、鉴于公安局已对参与打架事件的世华地产员工林凤菊(身份证号码:422124197702264827,上岗证号:002079)进行了刑事拘留,依据《深圳市房地产业协会经纪行业从业规范》第五十条之规定,撤销林凤菊经纪人员证书,记入诚信黑名单,并在行业内媒体和社会媒体全名公示,不得在行业内从事经纪业务。

6、冯海云高军等13人(见下表)因过错给行业和经纪人形象造成重大损害,依据《深圳市房地产业协会经纪行业从业规范》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吊销其从业资格一年,一年内不得从事经纪业务,记入信用档案,并在行业内媒体和社会媒体全名公示。

严重违规人员一览表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执业证编号

冯海云

340123197410083380

 

420922198208183910

龙巧明

440823198402103923

17007

罗松坤

342127198303045516

 

421022198504120019

肖全亮

432501198603143038

16240

张晓彬

410423198201293516

09818

 

513027197309230723

冯培斌

440881810510489

 

372924198404203018

18833

钟国盛

360729198402051812

19031

 

211223811117361

陈宗永

450521830118051

19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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