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处理突发事件应急机制的通知
各房地产中介会员单位:
为规范我市房地产经纪行为,维护房地产中介市场秩序,防止恶性事件的发生,经2006年中介自律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在房地产中介会员单位建立处理突发事件应急机制,以便及时协调处理突发事件等。请各会员单位至少要确定2名以上的二手楼市场负责人,并按附表要求填写回执,于2006年11月25日前传真至协会秘书处。
特此通知
联系人:邹小珍 联系电话:83785670 传真:83788970
深圳市房地产业协会秘书处
2006年11月8日
附表
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应急机制联系人回执
单位名称(盖公章):
|
联系人 |
职务 |
办公电话 |
手机 |
电子邮件 |
传真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