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深圳市房地产业协会经纪行业从业规范(修订稿)》意见的通知
各房地产经纪机构、经纪人员:
为加强行业自律规范,深圳市房地产业协会秘书处组织行业内专业人士共同对原《深圳市房地产业协会经纪行业从业规范》内容进行了修订,以满足行业进一步发展的需要。现《深圳市房地产业协会经纪行业从业规范》(修订稿)已由深圳市房地产业协会中介专业委员会审议通过,现面向社会广泛征求修改意见。欢迎各房地产经纪机构、经纪人员对本规范提出书面意见,并请将书面意见于12月19日前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交至协会秘书处。
传真:83788970 E-mail:sreatr@163.com
附:
深圳市房地产业协会经纪行业从业规范(征求意见稿).doc
深圳市房地产业协会秘书处
2006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