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律委员会中介组2006年第四次会议会议纪要

  

深圳市房地产业协会自律委员会中介组2006年第四次会议

会 议 纪 要

 

会议时间2006年12月11日        

会议地点:山水宾馆6楼第三会议室

会议主题:审议对违规人员、违规公司的处罚意见书

会议内容

自律委员会中介组应到会10人,实到9人,其表决有效。本次自律委员会审议了以下议题:

一、关于深圳市招商置业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置业”)投诉深圳市海王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王地产”)业务员冒用招商置业名义招揽业务的情况说明。

二、关于深圳市世华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华地产”)对处罚林凤菊一事提请复议的说明。

经自律委员会讨论并投票表决,就上述议题形成如下决议:

一、  根据招商置业及海王地产提供材料,及协会调查结果,自律委员会裁决认定:

1、海王地产业务员李中平确实有给客户打电话并导致客户对招商地产产生误解的行为,该行为的直接后果确实对招商置业公司的名誉造成了严重损害;根据《深圳市房地产��纪行业从业规范》第四十一条第(十)项规定,对海王地产给予行业劝诫处分,并记录在案。

2、海王地产业务员李中平(执业登记牌编号:JZ006863)辱骂客户的行为属实,其行为不仅损害了招商置业公司名誉,且对我市房地产经纪人员的整体形象产生恶劣影响。根据《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从业规范》第四十八条第(十)项规定,对李中平给予行业严重警告处分,记录信用档案,扣信用分值,并在行业内媒体全名公示。

二、世华地产对第三���自律委员会作出的关于违规人员林凤菊的处罚决定不服,向自律委员会提请复议。经委员会表决,接受该公司复议请求,并参照第三次自律委员会决议中对同事件其他人员的处罚结果,依据《深圳市房地产业协会经纪行业从业规范》第四十九条之规定,给予林凤菊暂停执业资格一年的处罚,并记入信用档案,扣信用分值,在行业内媒体和社会媒体全名公示。

 

二○○六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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