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深圳市房地产业协会经纪行业从业规范》的公告

  

关于修订〈深圳市房地产业协会经纪行业从业规范〉的公告

第三号

各房地产经纪机构、经纪人员:

为加强我市房地产经纪行业的自律规范,深圳市房地产业协会对原《深圳市房地产业协会经纪行业从业规范》的内容进行了修订与完善。修订后的《从业规范》于2006年12月21日经深圳市房地产业协会第五届第一次理事会审议通过,并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现予公告。

附:深圳市房地产业协���经纪行业从业规范(修订稿).doc

深圳市房地产业协会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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