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深圳市闲置土地进行调研的函
各会员单位:
市政府颁布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深府(2006)98号)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见》(深府[2006]106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市闲置土地处置工作,严格执行关于闲置土地处置的法律、法规和���章,盘活存量土地,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为配合政府出台相关细则,真实地掌握我市闲置土地情况、清理工作对开发企业的影响以及企业的要求,现由我会牵头,向各开发企业发放《闲置土地调查表》。《闲置土地调查��》内容主要包括土地状况、《土地出让合同》规定的开发期限、闲置原因等,对主要因为非自身原因二年未开发造成的闲置土地,应区分签订合同时地块市政设施配套情况,以及土地、规划、设计等行政许可环节说明闲置原因,以便集中向政府部门反映具体情况,提供决策参考依据。为争取尽早制定相应细则,方便企业办理业务,减少不必要的损失,请相关单位于2007年1月15日前将《调查表》传真或报送至深圳市房地产业协会,也可登陆www.srae.gov.cn下载相关表格。
联系人:吕小姐、黄小姐 传真:0755-83788970
联系电话:0755-83785951、83788967
协会地址:福田区振兴路3号建艺大厦1316室
深圳市房地产业协会
2006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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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 圳 市 闲 置 土 地 调 查 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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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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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基本情况 |
《土地出让合同》合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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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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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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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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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
住宅 |
商业 |
办公 |
厂房 |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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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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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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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规定的开发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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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原因 |
自身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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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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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开发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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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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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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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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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此表可复印,请您一个宗地填写一张表格,不够填写可另附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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