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房中协·知识问答】怎么避开被行业公示的黑名单机构和人员?
首段:【深房中协·知识问答】:《深圳市房地产中介行业黑名单暨企业风险警示人员名单实施办法》第十一条规定黑名单由协会对外公示(原则上两年),第十二条设定了违规聘用黑名单人员的机构处罚。消费者选中介时,多一步核验,就少一分风险。
常见问题
Q|哪里能看到黑名单信息?
A|协会对外公示渠道。依据《深圳市房地产中介行业黑名单暨企业风险警示人员名单实施办法》第十一条,被列入「行业黑名单」的机构、分支机构及人员,自列入之日起由协会对外公示,公示时长原则上为两年;公示期满后记录转为历史资料保存,不再对外公示。委托前通过协会公示渠道核验机构与人员状态,是成本最低的风险筛查。
Q|被列入黑名单的从业人员,还能继续做中介吗?
A|受到聘用限制。依据《深圳市房地产中介行业黑名单暨企业风险警示人员名单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被列入黑名单的人员,两年内中介机构不得聘用;也就是说,正规机构不应再雇佣黑名单人员——若发现对方仍在执业,可向协会反映。
Q|委托的机构被通报批评过,还能信吗?
A|分情况看待。通报批评属于自律惩戒的一种(如《关于对深圳世联行顾问服务有限公司的通报批评》所载,因下辖人员从业信息未及时清理被限期整改并通报);
Q|发现给自己服务的人员在黑名单里,怎么办?
A|可中止委托并向协会反映。依据黑名单办法第十二条的聘用禁令逻辑,黑名单人员对外执业本身违反行业管理要求;消费者可保留服务证据,通过协会公示的投诉渠道反映情况,涉及资金与服务纠纷的一并主张。
相关提示
规则依据
深圳市房地产中介行业黑名单暨企业风险警示人员名单实施办法发布主体: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
- 第十一条:被列入「行业黑名单」的机构、分支机构及人员,自其被列入「行业黑名单」之日起由协会对外公示,公示时长原则上为两年。公示期满后,相应「行业黑名单」记录转为历史资料保存,不再对外公示。
- 第十二条
关于对深圳世联行顾问服务有限公司的通报批评发布主体: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
- 要求世联行限期整改,并给予全行业通报批评,同时保留追究公司管理责任的可能性。
发布信息
发布单位: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
发布日期:2026-09-18
联系方式:0755-83545354
查询渠道:协会官网 https://www.szfzx.org | 综合服务系统 http://m.szfzx.org | 深圳新经纪(微信小程序)
发布日期:2026-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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