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会秘培[2006]043号
关于举办“全国房地产项目规划创新及中小户型
住宅标准、设计要点高级研讨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格的意见》(国办发〔2006〕37号)明确规定:“自2006年6月1日起,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过去已审批但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项目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应根据要求进行套型调整”。各地相应都在陆续出台中小户型建设规划。《90平方米以下住房设计要点》和《90平方米以下住房标准设计导则》也即将发布。这一系列房地产开发新规定的出台,将会引起大量住宅项目规划修改、提高中小户型设计的技术难度。
为帮助各单位准确把握《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相关政策规定及实施细则的精神实质,学习90平米以下中小户型住宅标准和设计要点,借鉴房地产规划与畅销户型、中小户型设计创新先进理念和经验,促进房地产开发企业与建筑设计师的交流与合作,全面提高房地产项目规划和户型设计水平,中国建筑学���科技培训中心决定举办“全国房地产项目规划创新及中小户型住宅标准、设计要点高级研讨班”。届时邀请有关部门的领导和专家进行讲解和交流,同时参观深圳市经典、优秀楼盘。请各单位根据需要积极组织或选派本单位及下属单位有关人员参加。
一、参加对象
(一)各建委(建设局)、房地产管理局、勘察设计管理办公室(处)分管领导和有关人员;
(二)各房地产开发、建筑设计、施工图审查、监理咨询等单位的主管领导、总建筑师、总工程师、总设计师及工程设计部门负责人和有关工程设计人员;
(三)高校、房地产科研院所和建筑、房地产业行业协(学)会的有关人员。
二、主要内容
(一)新一轮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国六条”、“国十五条”及实施细则)解读、对房地产项目规划设计的影响及房地产市场发展趋势分析;
(二)房地产新政下的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调整、修改、深化设计和施工图审查;
(三)房地产项目的市场定位、区位分析与产品策划;
(四)房地产项目社区景观规划环境设计和《住宅建筑规范》、《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及《绿色建筑评价标准》难点理解;
(五)《90平方米以下住房设计要点》和《90平方米以下住房标准设计导则》编制进展和主要技术内容;
(六)中小户型住宅设计要点、标准���实例分析;
(七)房地产项目户型细部设计、外立面设计及表现手法;
(八)南北方畅销户型、中小户型设计的差异与设计精细化处理;
(九)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含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的户型设计及案例分析;
(十)不同类型消费者户型个性化需求分析及设计技术处理;
(十一)市区高容积率项目、近郊项目、远郊区项目、蝶式、板式、小高层、高层、商住、平层、错层、复式户型、TOWNHOUSE、别墅等不同产品类型的户型设计创新及金牌获奖户型、畅销户型、滞销户型分析点评;
(十二)参观经典、优秀楼盘。
三、举办方式与主讲专家
届时将邀请建设部等有关单位以及直接参与相关政策、技术规范编制工作,并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有关领导和专家、业内优秀企业作专题报告、研讨、经验交流和典型发言。拟邀专家有:
赵冠谦 建设部中小户型住宅标准和设计要点课题组组长、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顾问总建筑师、国家住宅设计大师
孙克放 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中心副总工程师
邢同和 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总建筑师,教授级高级建筑师、博士生导师
刘 力 五合国际设计集团总经理、高级建筑师
李 忠 华高莱斯国际地产顾问北京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吴家骅 深圳大学建筑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世界建筑导报》主编
(具体出席领导和专家以报到日程安排表为准)
四、时间及地点
报到时间:2007年2月2日全天
时间:2007年2月3日——2月5日
地点:深圳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五、有关费用与报名方法
(一)研讨费980元/人,资料费实收。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为便于管理,欢迎各单位集体组织参加,集体组织6人以上免一人研讨费。
(二)请参加代表认真填写报名回执表,并请于报名截止日期前传真至报名处:
电 话:(010)88422800 88517325
传 真:(010)51033280
联系人:刘 微 钱 峰 李 华
我们在收到报名回执表后,于开班前八天发放报到通知,详告具体地点、乘车路线、食宿及日程安排等有关事项。
附件:报名回执表
中国建筑学会科技培训中心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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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全国房地产项目规划创新及中小户型住宅标准、设计要点高级研讨班报名回执表
经研究,我单位选派下列同志参加学习:(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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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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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不够,可自行复制;如时间紧迫,可电话、传真报名。
电话:(010)88422800;传真:(010)51033280。联系人:刘 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