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房中协·知识问答】卖房过户,房子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能转让?
首段:【深房中协·知识问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界定房地产转让,第三十九条设定出让土地转让的条件(付清出让金、投资达百分之二十五等)。挂牌之前先对照这两条,能避免交易中途「卡壳」。
常见问题
Q|什么算房地产转让?我的房子挂牌出售算吗?
A|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挂牌出售属于典型的买卖转让,需要满足转让条件才能完成过户。
Q|出让土地上建的商品房,转让要满足什么条件?
A|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对普通二手房卖家,重点就是两证齐全、无未了结的开发义务。
相关提示
规则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发布主体: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第三十七条: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 第三十九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发布信息
发布单位: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
发布日期:2026-09-18
联系方式:0755-83545354
查询渠道:协会官网 https://www.szfzx.org | 综合服务系统 http://m.szfzx.org | 深圳新经纪(微信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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