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协会说法》:发现“黑中介”、正常带看遇阻,都能扫码举报

芥芥.jpg(芥芥):鹏仔,你看到了深房中协发布的《关于开展举报未备案“黑中介”及阻挠合规中介业务行为的通知》吗?

鹏仔2.png(鹏仔):新鲜出炉的通知刚刚看到了,能否和我们具体说说如何举报呢?

芥芥.jpg(芥芥):此次举报主要面向消费者和会员在日常生活工作中,发现违规开展房地产经纪业务的“黑中介”以及中介人员正常��看遇阻的现象。

我们也对上述两种违规情况进行定义如下:

“黑中介”——未取得《深圳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深圳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分支机构备案证书》的中介机构、分支机构,私自开展房地产中介业务的物业服务企业;

正常带看遇阻情况——2020年11月17日后以不正当理由阻扰已取得业主授权委托并持有效实名登记星级服务牌的房地产中介人员开展正常业务活动的物业服务企业及其从业人员。

鹏仔2.png(鹏仔):那如何举报��?

芥芥.jpg(芥芥):目前已经将原“未备案机构举报平台”改版为“二手房交易违规举报平台”(链接见:https://www.wjx.cn/jq/100991602.aspx),并长期接受举报。

消费者及中介人员都可以扫码进行举报:

举报二维码.png

(扫码举报违规行为)

鹏仔2.png(鹏仔):这种扫码举报的方式很方便呢,我刚扫码试了一下,大概2分钟左右就填报好了,以后如果遇到问题就果断拍照上传填报了。

但有个问题,“正常带看遇阻”举报为何限定在2020年11月17日后呢?

芥芥.jpg(芥芥):因为主管部门对房地产中介行业开展业务活动时的合法权益特别重视,并于2020年11月17日正式发布红头文件——《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规范物业服务及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为的通知》(深建物管〔2020〕56号),明确了各物业服务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应为合法正规的房地产经纪活动提供便利,严禁以任何不正当理由阻扰已取得业主授权委托并持有效实名登记牌照的房地产中介人员开展正常业务活动。

而且值得一提的是,此次红头文件发布后,绝大部分物业公司及物业人员更加配合中介人员进小区带看,这里也要感谢主管部门的重视及各物业公司的积极配合。所以此次举报受理的是该红头文件发布后仍存在无故阻挠现象的。

鹏仔2.png(鹏仔):这个考量很到位,以后我们如持“两证”(业主授权委托书、实名登记星级服务牌)合规带看过程中再遇阻就可以��给红头文件,如物业管理人员仍坚持阻扰的,我们再采取拍照举报的方式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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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芥芥话你知】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及《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规范物业服务及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为的通知》(深建物管〔2020〕56号)等相关规定明确要求,房地产中介机构、地铺应向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开展经纪业务;同时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应为合法正规的房地产经纪活动提供便利,严���以任何不正当理由阻扰已取得业主授权委托并持有效实名登记牌照的房地产中介人员开展正常业务活动。

为进一步保障消费者权益,落实行政监管与行业自律,即日起深房中协将原“未备案机构举报平台”改版为“二手房交易违规举报平台”,请举报人务必提供违规机构或地铺的详细名称、地址,及涉嫌违规的书证(包括但不限于照片、视频、录音、聊天记录、合同等)。

凡经举报被查实违规的房地产中介机构、物业服务企业及其从业人员,深房中协将移送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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