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Talk丨风靡一时的“全民经纪人”现在咋样了?

维权Talk丨风靡一时“全民经纪人”现在咋样了?

 

 

“全民经纪人”近况堪忧】

近年来,部分开发商以各种方式招募“全民经纪人”,仿佛全���都可以兼职当“房产中介”,家里如果有几个亲戚要买房,这房子买到了,佣金还进了自家口袋,真的是看起来很诱人。

那,你知道这些“全民经纪人”现在怎样了呢?

深房中协近期了解到,已经有部分“全民经纪人”开始被欠佣了,而且是拖欠1年以上。

没有经纪公司与开发商事先就代理事项、双方权责约定好的合同保障,也没有经纪公司的律师团队,要拿回来这笔的“佣金”,实在是有点“胳膊”和“大腿”在较量。

“全民经纪人”属走私单行为】

“全民经纪人”的做法本身就是有违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即业内所称的“走私单”。依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及《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第二十九条之规定,房地产经纪业务应当由房地产经纪机构统一承接,服务报酬由房地产经纪机构统一收取。任何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承接房地产经纪业务并收取费用。

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允许以个人名义开展房地产经纪业务和收取费用。这是由于房地产交易涉及金额巨大,交易流程复杂,一些社会人士,没有向相关部门进行实名登记,也不掌握房地产交易的全流程专业知识,以“全民经纪人”身份,看似是给开发商带来更多成交机会,但实质上却在无形中增大了消费者在其中可能承受的风险。

“全民经纪人”处境尴尬,两难全】

这些业外所谓“全民经纪人”以及一些业内为了个人利益不惜违法违规的经纪人员,除了能为开发商带来成本更低的客源外,本身不受任何合规企业及主管部门的监管,也就令消费者缺乏服务保障,一旦交易过程出现扯皮甚至纠纷,开发商可能归责到“全民经纪人”身上,而“全民经纪人”因为个人身份,不受行政监管与行业自律的约束,几乎无法追责,所有的交易风险与经济损失极大可能就会由消费者最终买单了。

同样,由于“全民经纪人”其本身与开发商签订的是格式条款或未签订条款,其本身与开发商或存在权责不对等的关系,一旦被欠佣,一定是相对“公”对“公”存在更大的追佣阻碍。

委托中介请认准“备案”与“实名登记”双认证

由于房地产交易涉及金额巨大,交易流程复杂,房地产中介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而中介人员加入房地产中介机构,可以使机构起到对中介人员行为的监管和服务保障作用,国家目前不允许以个人名义开展房地产业务。因此,为保障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广大消费者交易安全和服务质量,特此提示如下: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如委托中介方代理销售时,应选择已取得《深圳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开展合作。

二、消费者进行房产交易时,请务必选择合规中介机构及中介人员委托交易。

我市已备案中介机构及已登记中介人员信息可以通过我会星级评价平台进行查核。星级评价平台登录方式如下:

(一)网站入口:star.szfzx.org

(二)微信登录:“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公众号,即SRBAVIP,点击【公众查询】——星级评价平台

三、中介人员在开展业务活动中应当佩戴标明姓名、机构名称、职业资格等信息的星级服务牌,并向消费者明示。

(深圳市房地产中介人员星级服务牌样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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