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7深圳十大杰出女企业家”评选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2007深圳十大杰出女企业家”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在“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来临之际,为展示深圳女企业家风采,弘扬女企业家奋力拼搏、勇于创新的精神,表彰她们在建设国际化城市和构建和谐深圳、效益深圳所作出的贡献。由深圳市企业联合会/深圳市企业家协会、深圳市妇联、深圳特区报共同主办,深圳市女企业家协会协办,开展“2007深圳十大杰出女企业家���评选、表彰活动,以激励更多的女企业家投身我市经济建设,在全市形成巾帼建功、创新发展的氛围。
 
一、评审范围:担任规模企业常务副总以上职务的女企业家均可入围(包括在深注册的港资、台资、外资企业)。
 
二、评选标准:以企业年产值、利润、税收、创新能力以及企业家的社会责任为主要标准。

三、申报时间
   2007年2月开始报名,提供评审的全部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2007年4月20日,逾期不列入本���评选范围。
 
四、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在该企业担任主要领导人,并业绩卓著。企业近两年无亏损(到亏损企业扭亏视为增收业绩),固定资产实现保值增值,销售收入、利润总额、上缴税收等主要指标保持增长势头,职工工资、福利待遇逐年增加;
  3、参评人在深圳经济发展、行业成长、企业管理和社会经济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在全国、本区域、本行业有一定的影响力,诚实守信,依法经营。无造假行为和不正当竞争,无恶意逃避债务现象,客户声誉好,企业信���好,具有良好的社会公众形象;
  4、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强,经营管理效果好。遵纪守法,无违规、违法案件记录,连续两年治安、环境保护达标,工作业绩突出,无重大政治、经济、刑事、安全问题发生;
   5、具有高尚的社会道德品质,高度的社会责任感,热心公益事业,乐于助人,有奉献精神。重视在企业发展中增加就业能力,回报社会成绩较好,积极担任社会职务,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奉献爱心。
 
五、评选程序
 
    1、评选活动分为报名、推荐、初审、终审和表彰五个阶段。报名采取女企业家自荐、公司申报、各行业协会推荐方式进行;
    2、要认真填写好《深圳十大杰出女企业家申报表》,实事求是地整理出事迹材料。申报材料组委会严格保密;
    3、请各单位和申报人将申报材料一式十份报送深圳市企业联合会(申报登记表请到深企联网站下载http://www.sz-sea.com)。
 
 
六、深圳十大杰出女企业家审定与发布
 
    主办单位对申报“2007深圳十大杰出女企业家”候选人进行初审之后,交由政府部门、专家学者、新闻媒体、社团机构组成的委员会最终审定,并在《深圳特区报》向社会发布。
 
七、联系方式
 
    深圳十大杰出女企业家评选组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苏建东 13316830416     朱兴勃13798406685    
电话:83521533  83521422        传真:83521522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商报大厦四楼  邮编:518034
网址:www.sz-sea.com       邮箱:sz-se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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