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尽快领取房地产经纪人执业登记牌及
房地产系统操作员登记牌的通知
各房地产经纪人员:
开发企业系统操作人员:
根据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关于深圳市房地产经纪人员执业登记牌》及《关于利用数字认证手段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信息系统的通知》(深国房[2006]414号)规定,只有取得“深圳市房地产经纪人员执业登记牌��、“深圳市房地产信息系统操作员登记牌”的人员才能使用房地产信息系统,进行合同打印。但截至目前仍有部分经纪人员及系统操作员尚未领取“深圳市房地产经纪人员执业登记牌”、“深圳市房地产信息系统操作员登记牌”。登记牌有效期为一年,截止到每年的6月30日,经年审合格者可予续期。请尚未领取的人员务必于2007年6月30日前持本人身份证到协会秘书处领取,超过有效期仍未领取的,原登记牌作废。
特此通知。
领证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下午5:30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3号建艺大厦13楼1316
深圳市房地产业协会秘书处
2007年4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