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房地产中介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会议纪要

 

     

 

会议时间: 2007年4月20

会议地点: 建艺大厦5519会议室

会议主持: 张文华 秘书长  

参会人员: 房地产中介委员会委员共8

列席人员: 陈松华 副秘书长     张媛     惠金玲

会议内容:

中介委员会应到会9人,实到8人,本次表决有效。

本次中介委员会对协会秘书处提交的七项议题进行了审议,经中介委员会讨论���就有关议题形成如下决议:

一、     讨论“2007年(2006年度)深圳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年审排名指标(拟定)”,并形成如下决议:

1、          根据市局拟定的七项年审指标,委员们一致予以认可,并根据中介行业的实际情况,商定了各指标的具体分值。

2、          关于年审计分的减分事项,委员们一致同意按照《深圳市房地产行业诚信公示办法(试行)》相关指标减分;同时委员们提出希望在对不良记录予以减分的同时,应当对企业的良好记录给予相应加分。

二、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073月份违规企业处罚的情况说明”,对20073月份秘书处在受理投诉过程中查实违规的9家机构,根据《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从业规范》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详情见附表)。

委员们在会上一致表示,今后对未备案企业的违规行为应给予从严从重处理。

三、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进行分支机构备案的情况说明”。根据国家建设部关于分支机构备案的有关文件精神,经委员研究讨论,确定分支机构备案的条件为:

1、    分支机构已合法登记,取得工商营业执照;

2、    具备5个以上持《深圳市房地产经纪人助理执业登记牌》的经纪人助理。

四、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推荐‘资深经纪人助理’的情况说明”。经委员研究决定,对我市部分符合条件的持牌经纪人助理,经所在机构推荐后,可升级为“资深经纪人助理”。资深经纪人助理应持有《深圳市房地产经纪人助理执业登记牌》并且近一年来无不良从业记录。

五、     会议通报了“关于修订‘二手楼购房指引’的情况说明”。决定由秘书处先行起草新版“二手楼”购房指引,再报中介委员会。

六、     会议讨论了“关于港置地产报公司员工违规事件的情况说明”。港置地产代理(深圳)有限公司报告其公司员工邝春曦以私人名义与客户签单侵吞佣金,该公司保证所述情况属实,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中介委员会决定给予邝春曦行业严重谴责,并决定暂停其执业资格一年。

七、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在诚信公示系统中设立业内不良从业人员及不良客户黑名单的说明”。协会将在“诚信公示”系统内增设“业内不良从业人员和不良客户黑名单”子系统。今后经纪机构可通过数字密钥在子系统内自行发布本机构内部不良从业人员及不良客户的信息。该子系统仅供持有密钥的经纪机构及相关人员读取信息。

 

 附件:违规企业处罚结果一览表.doc

深圳市房地产业协会秘书处

二○○七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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