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房中协·行业提醒】客户信息是信任,不是资源
首段:【深房中协·行业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确立最小必要、告知同意等规则;《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秩序若干规定》要求信息泄露时立即补救。房产服务离不开客户信息,但信息的每一次收集与使用,都应当经得起客户追问。
客户信息管理能力,正在成为机构专业度的一部分。
一、最小收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六条,收集个人信息应当限于实现处理目的的最小范围,不得过度收集。看房登记、需求沟通,只收集业务必需的信息;「顺手多留一点」的习惯要改。
二、明确告知
依据第十七条,处理个人信息前应以显著方式、清晰易懂的语言告知处理目的、处理方式、个人信息种类、保存期限。授权文案写得让客户看得懂,告知才算到位。
三、规范使用与流转
依据第二十三条,向其他处理者提供个人信息,应当告知接收方信息并取得单独同意;依据第二十四条,自动化决策方式进行信息推送、商业营销,应当同时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或便捷的拒绝方式。客户信息不外流、营销可拒绝,是使用环节的两条底线。
四、泄露即补救
依据《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秩序若干规定》第十二条,用户个人信息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立即向电信管理机构报告并配合调查。补救动作要快,报告义务要履行。
护好客户信息,就是护住行业口碑
规则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发布主体: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第六条:收集个人信息,应当限于实现处理目的的最小范围,不得过度收集个人信息。
- 第十七条:个人信息处理者在处理个人信息前,应当以显著方式、清晰易懂的语言真实、准确、完整地向个人告知处理目的、处理方式、处理的个人信息种类、保存期限等。
- 第二十三条:个人信息处理者向其他个人信息处理者提供其处理的个人信息的,应当向个人告知接收方的名称或者姓名、联系方式、处理目的、处理方式和个人信息的种类,并取得个人的单独同意。
- 第二十四条:通过自动化决策方式向个人进行信息推送、商业营销,应当同时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或者向个人提供便捷的拒绝方式。
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秩序若干规定发布主体:工业和信息化部
- 第十二条: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妥善保管用户个人信息;保管的用户个人信息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立即向准予其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或者备案的电信管理机构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的调查处理。
发布信息
发布单位: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
发布日期:2026-09-18
联系方式:0755-83545354
查询渠道:协会官网 https://www.szfzx.org | 综合服务系统 http://m.szfzx.org | 深圳新经纪(微信小程序)
发布日期:2026-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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